兒童
音樂才能的發育規律,歷來是
音樂教育家研究和探索的一個重要課題,。嬰兒降生后對音響就能產生反應;大約在5個月左右就能開始對音樂的音響表現出某種程度的反應和記憶力;大約在7個月就可能會模仿簡單的節奏;9個月時會辨別不同的旋律;16個月可以學唱部分旋律;2歲時就會學唱較完整的旋律。兒童出世后的行為和心理發育情況分為如下幾個發育期:1歲時,對聲音刺激極為敏感,即使是噪聲,也能引起注意;2~3歲時,開始模仿旋律唱自己喜歡的歌曲;4歲時就會哼出自創的旋律;5~6歲時,對樂器產生興趣,對音樂逐漸出現定向注意力。據有關專家調查,人的一生有兩個重要的音樂才能發育期:一是學前的2~6歲;二是學生期的12~15歲。由此可見,音樂作為學前兒童的一種啟蒙培養,在嬰兒降生后即可開始采用。幼兒是成長發展中的個體,在音樂活動中有素質能力上的差異。教師要細心地了解幼兒接受音樂教育時的一些特點,把握這些特點做好教育工作。因此,要使音樂教育完成促進幼兒發展的任務,教師應當熟悉幼兒教育的原理、原則、方法,把握幼兒教育的特點,還必須熟悉和把握音樂藝術的特殊性和音樂教育的特點,即音樂教育是音樂藝術與幼兒教育的交融,是具有音樂藝術特色的教育。只有把握音樂藝術教育的功能和特點,結合幼兒接受音樂教育的能力和特點,從培養幼兒的音樂能力,提高幼兒的音樂素質入手,切合音樂教育實際需要向幼兒進行教育,才能有效地發揮音樂藝術教育特有的教育功能,逐步完成音樂藝術教育促進幼兒發展的任務。
一、 音樂是聽覺藝術
各種音樂活動都離不開聽覺,許多音樂能力都是來自聽覺的,比如音樂感受能力、記憶能力、領悟能力、以及音樂表達能力以及唱歌能力、欣賞能力等等,都是在反復多次的音樂實踐活動中逐步形成的。這些音樂能力貫穿于唱歌或音樂伴隨下活動、是幼兒在音樂活動中接受教育所必須具備的能力。這些能力是互有關聯、相輔相成的。兒童掌握必要的音樂知識技能,將促進音樂能力的發揮與發展。
如何根據兒童心理和生理激發音樂興趣,應重點抓好以下能力的培養來促進音樂才能的發展。
首先是聽覺能力的培養:一是聽聲音。音樂是一種聲音的表情藝術,它用音響來喚起人們的各種感受。聲音是由物體振動而產生的。振動時發出和諧、悅耳、具有一定規律和音高的音就稱為音樂。聽聲音實際上就是聽一種簡單的音樂。如有意識地在幼兒身邊發出聲響,敲打拍搖各種發聲玩具,兒童在聲音刺激感染下,就會停止哭泣,進而手舞足蹈,咧嘴微笑。二是聽節奏:節奏是音樂構成的第一要素。它可以脫離旋律而獨立存在,旋律則離不開節奏。人無不具有天生的節奏本能,不過需要誘發、培育,進而為音樂所用。三是聽樂曲:幼兒期如果聽音樂的機會不被提供,兒童的心靈就不可能從情感教育中萌發音樂興趣。只要堅持反復地選擇一些內容健康、節奏明快、簡短悅耳、且又適合兒童年齡特征的童謠、
兒歌等,他們就會在成長過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像學會運用語言一樣地迷上音樂,形成良好的音樂修養。
其次是表演能力的培養。目的在于扶志。主要從兩方面訓練:一是玩樂器:利用兒童對各種樂器(最好是鋼琴、小提琴、電子琴、等)的好奇心來輔導吸引兒童學習唱歌、練習音準、掌握音高、控制音準,培養毅力和表演興趣。
4~6歲的兒童已有一定的綜合和自制力,是開始學習樂器的最佳時期。要先練準單音,逐步由樂句過渡到樂段,進而全曲。如兒童出現因單調而厭學的情況,這是一種正常現象,可改變訓練形式,由于兒童有效注意力不能持久,每天宜多次練,每次時間不宜過長,一般以30分鐘至40分鐘為適。二是玩音樂游戲:2至4歲的兒童已進入語言和游戲期,是音樂進入兒童的最佳時期。利用其愛唱、好跳、善模仿的特點,開展一些配有音樂的娛樂活動,如游戲、
舞蹈,比比劃劃等都會使兒童產生興趣而獲得滿足和快樂,促進音樂才能的發展。
二、節奏感是音樂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幼兒進行節奏訓練,培養節奏感是十分必要的。拍節奏是幼兒節奏入門訓練最常見的、適合幼兒接受能力的方法。進行節奏訓練為的是培養節奏感,因此,在節奏訓練的過程中,不僅要使幼兒動作協周、合拍、整齊地拍節奏,更要在節奏性活動中引導幼兒從運動神經上獲得節奏感覺,這是形成節奏感不可忽視的條件。
在音樂教育中主要是培養音樂節奏感。在幼兒園培養音樂節奏感的最佳方式是在音樂伴隨下活動,在律動、音樂游戲、
舞蹈等音樂與動作相結合的活動中,培養節奏感;在引導幼兒感知節拍節奏的強弱關系,感受音樂節奏韻律美的活動中,培養節奏感;引導幼兒準確地再現音樂的節奏,在用美的節奏性動作表現音樂情緒情感的活動中,培養節奏感。
音樂能力是多種能力的綜合。幼兒參與各種音樂實踐活動,不同的實踐活動需要不同的實踐能力。這就要培養唱歌技能;不僅要有動聽的歌聲,還要運用唱歌技能做到會用歌聲的變化表達感情,因此需要培養有聲、有情、有表現力的唱歌能力。比如,欣賞音樂需要用聽覺感受音樂的情緒情感,感知節奏、節拍、速度、力度等音樂表現手段的表情作用,這就需要培養音樂聽覺能力、音樂感受能力、音樂領悟能力、音樂審美能力等一系列欣賞音樂的能力。又比如,在音樂伴隨下的活動需要能感知音樂的節拍、節奏和音樂的變化,感受音樂的情緒表現,隨音樂的變化交換動作,隨音樂的情緒變化用動作表達感情,這就需要培養音樂聽覺能力、音樂感受能力、音樂記憶能力、節奏感等一系列隨音樂做動作的能力。音樂能力雖然涉及的面廣,是表現在聽的、唱的、動的、奏的等多個方面的多種能力,但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體現在幼兒各項音樂活動之中的。只要老師們能遵循幼兒音樂教育的規律和特點,從中挖掘有助于培養能力的教育因素,切合幼兒實際情況進行音樂教育,兒童就能得到音樂能力的培養和提高。再結合與教材相關的知識技能和生活體驗,引導幼兒感受和領悟音樂的情緒情感和教育內涵,這樣就能促進幼兒多方面的發展。通過音樂教材,踏實認真地組織好每一個音樂教育活動,關心照顧班上每一個兒童,使他們都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發展,就一定能使音樂教育促進幼兒發展落到實處。同時也為他們以后的音樂教育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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