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學前教育的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整體教育水平的提升,人們對學前教育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刻。學前教育處于兒童性格的關鍵形成期,有利于兒童形成正確的心理認知,促進身心的全面健康發展。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一部分,對提升整體國民素質,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實現國家的偉大復興有著重要意義。近幾年,我國的學前教育發展取得了長足進展。幼兒園數量從2010年的15.04萬所增長到2013年的19.86萬所,2013年的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高達67.5%,預計到2016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高達75%。可以看出,我國的學前教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卻也存在很大的不足,如我國的學前教育資源不能滿足市場需求,公辦幼兒園尤其稀缺,全國農村公辦幼兒園發展滯后于城市,經費投入不足等。據國家統計局報告顯示,2013年公辦幼兒園只占幼兒園總數的1/3;2013年城市公辦幼兒園數量比2010年增加5521所,而農村公辦幼兒園數量僅增加3291所,增量明顯低于城市;目前,我國學前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平均為0.06%,低于巴西、墨西哥、印度等發展中人口大國。在全國教育經費的總量之中,學前教育經費僅占1.2%~1.3%。因此,目前我國學前教育的現狀仍然需要引起重視。
二、我國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析
(一)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不足,政府職責缺位
從世界各國對各教育階段的財政投入來看,是呈現倒“金字塔”式的,基礎教育的投入最高,但是,我國的基礎教育的公共投入卻是最少,而學前教育的投入更是少之又少。OECD國家幼兒教育支出人均1000~6000美元不等,而我國同年的幼兒教育支出僅有238美元。對學前教育認識不到位是政府職責缺位的直接原因,將學前教育看作可有可無的事,只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學前教育發展,將學前教育完全推向市場的不負責行為,導致了“入園難,難于考公務員;入園貴,貴過大學收費”的不良現象。
(二)學前教育管理缺位引發的公辦園“特權化”,民辦園“貴族化”
“學前教育管理力量嚴重不足,幼教管理失去有效保障”,學前教育管理的缺位,引發嚴重的市場混亂。一方面,對于優質的公辦園,某些家長為爭取名額花重金實行權錢交易,導致優質幼兒園的“特權化”。另一方面,由于幼兒園市場的供不應求,惡化了民辦園的收費,導致了民辦園的“貴族化”。天價幼兒園在各地頻現,從一個側面也折射出學前教育領域管理的缺位。
(三)學前教育資源配置不均衡
學前教育資源配置不均具體表現在:硬件配置上,基層幼兒園,很多是實行低收費,低水平運轉,其園內設施古老陳舊。而公辦幼兒園有政府、機構單位的支持,其基本設施都得到了一定的保證。其次,軟件配置即師資隊伍,在農村或偏遠地區存在缺口。雖然《教師法》規定,幼教享受中小學教師同等待遇,但并未真正落實,幼教待遇仍然很差,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幼教的流動性,導致師資隊伍的缺口。同時,師資結構不合理,專業化水平低也阻礙著學前教育的發展。
(四)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嚴重
我國的基礎教育內容、方式不符合教育規律,教育不再是以兒童的全面發展為目標,而是一切向“成績”看齊。在整個社會環境的影響下,學前教育呈現出“應試化”“小學化”傾向,使幼兒被過早地灌輸了與其心理需要不符的學習任務和行為規范,影響了幼兒的身心健康。
(五)個別地區非法將學前教育義務化,加劇學前教育兩極分化
義務教育具有法律的范疇,國家或地方政府不能隨意延長義務教育的年限,應交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個別地方政府急于發展教育或提高政績,擅自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這種行為不具有合法性。部分經濟較發達地區將學前教育義務化,得到了政府部門的支持,就會享有更多優質資源,加劇了學前教育的兩極分化。
三、學前教育的必然出路與發展趨勢:學前教育義務化
(一)學前教育義務化的理論依據
1.教育均衡發展理論。
我國的教育均衡發展問題一直以來都備受人們熱議。現教育部部長袁貴仁也曾多次表示“要全面促進教育的均衡發展,教育資源要滿足學校教育教學需要,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教育均衡的指導思想是教育公平和平等,其前提是教育資源配置的均衡,其基本目標是促進教育供給與需求達到相對均衡。學前教育作為基礎教育的一部分,只有將其納入義務教育體系,使政府部門成為學前教育主要調控者,才能促進基礎教育更加均衡發展。
2.公共產品理論。
從接受教育的整個過程而言,一個人接受教育并不會對他人接受教育產生影響;從教育的成果而言,既可以使個人受益也可以使社會受益,因此教育具有一定的消費和收益的非排他性。然而,教育卻屬于“擁擠性”產品,由于教育資源的有限,當達到一定量的臨界“擁擠點”時,又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因此教育介于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屬于準公共產品。學前教育作為教育的一部分同樣屬于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所具有的部分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將學前教育投資支出完全交給個人和市場是不合理的,政府部門應該對學前教育給予足夠的政策和財政支持,以保證學前教育的健康發展。顯然,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范疇,使政府成為其管控的主要負責人是必然的。
3.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其收益遠大于投資。
教育的正外部效應是受教育后個人受益的同時也能使全體社會成員無差別地從中受益。根據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個人從教育中所獲得的社會收益要遠大于個人收益。其次,美國佩里學前教育研究結果顯示,學前教育的發展狀況直接影響社會的就業率和犯罪率等,學前教育的收益是其投入成本的17倍,回報率極高。學前教育可以使政府部門用較少的投資獲取較大的社會效益。因此,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是合理的。
(二)學前教育義務化的現實路徑
1.加大政府對學前教育的公共投入,強化政府職責。
長期以來,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約著我國學前教育發展的瓶頸。學前教育是準公共產品,政府理應對學前教育的公共投入發揮主導作用,優化不同階段教育的公共投入結構體系,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同時,要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等多方面的力量,拓寬資金渠道,建立起政府、社會和家庭相結合的成本分擔機制。其次,強化政府職責,使政府充分認識到“幼兒教育尤為根本之根本”,提高政府對學前教育的重視度。同時,把學前教育納入到績效考核等評估機制中來,對忽視學前教育不負責任的公共部門實行“問責”,并給予相應的懲罰。
2.加強學前教育管理,使民辦園與公辦園統一協調發展。
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管理,建立民辦園與公辦園的共同發展機制,消除“特權化”“貴族化”幼兒園,使兩者統一協調發展。一方面,學前教育是準公共產品,只有大力發展公辦園,才能合民意、順民心。因此,要引導社會力量辦園,提高公辦園的數量,滿足市場需求。同時,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體系,支持中西部地區鄉村幼兒園建設。另一方面,加強管理并規范民辦園的發展。用制度約束、遏制亂收費,消除學費“門檻”,使幼兒園能真正做到“平民化”。
3.推進學前教育資源均衡發展。
學前教育資源呈現不均衡狀態,尤其是西部、農村地區的學前教育發展明顯滯后,因此,要大力支持農村、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促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首先,要加大對落后園舍的投入,加快硬件設施的更新換代,提高學前教育設施的現代化,不斷縮小區域間、園際間教育設施差距。其次,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學前教育待遇較差、缺乏吸引力,“選擇跳槽的教師一般的理由是:待遇低,工作強度大,心理壓力大。”因此,偏遠地區要依法落實幼教待遇,增強其對人才的吸引力,彌補幼師隊伍缺口,強化師資力量,優化幼師隊伍結構。
4.轉變家長學前教育觀,規范教師的教學行為。
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下,對個人的評價標準更多的采用“唯學歷與分數”至上,加劇了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學前教育要在政府引導和社會監督下,采取家、園互動交流的方式,讓家長認識到學前教育的意義特點,樹立正確的幼兒教育觀。同時,幼教工作者要明確學前教育的規范標準,做到幼兒教育在學內容、形式和方法上不同于小學教學,端正幼教工作者的教學立場,糾正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
5.分區域、分階段推進學前教育義務化。
由于我國人口規模、辦學條件、教育觀念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在全國范圍內整齊劃一地推進學前教育義務化是不現實的,但違背教育規律始終不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則更不可取。要根據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外學前教育義務化的經驗,實行“頂層設計”和“底層探索”相結合的方略改革學前教育。首先,學前教育義務化可以通過立法,鼓勵沿海等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將一年的學前教育義務化,隨后再逐步在全國各個地方全面推廣,進而分階段完全學前教育義務化。其次,在國家財政允許的條件下,在不發達地區推行一年免費的學前教育,再將免費擴展至整個學前教育。到經濟、教育等全面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再將學前教育納入到義務教育體系。
作者:孫采芳 單位:中國礦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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