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音樂是每個孩子的天性。許多孩子從小就喜歡能播放音樂的小玩具。到了三歲左右,孩子們在愉快的音樂活動中,能夠自由地歌唱、舞蹈,體驗音樂帶來的豐富情感。同時,幼兒也能夠學會與別人合作,發揮主動、自覺探索知識的能力,培養良好的記憶力與專注的學習態度。因此,我們應抓住幼兒的年齡特點,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幼兒進行良好的音樂教育。要組織好幼兒的音樂活動必須注重以下的幾點:
一、選擇適當的音樂活動教材
由于幼兒的生理發育以及認知水平都還比較低,因此,音樂活動的教材應當選取歌詞易上口、音域較窄、節奏簡單的內容進行。
理解歌詞方面:一般來說,幼兒比較容易理解與他們的生活和興趣比較相關的歌詞。例如歌曲《我愛我的幼兒園》、《袋鼠媽媽》等,孩子們在學習這樣的歌曲時,能夠與自身的認知條件相符合,容易記憶,也能夠朗朗上口。
音域方面:兒童的發聲器官在整個學前期是處于生長發育狀態,聲帶短小而且柔嫩,因此,在幼兒園的集體音樂教育活動中,應遵循此規律進行選材。
在節奏方面,最好的節奏是能夠與兒童自身的生理活動,如心跳、呼吸、脈搏的節奏等相適應,或與兒童的身體動作,如走路、跑步等的節奏相協調,兒童掌握起來也比較輕松。例如歌曲《小星星》、《小鴨子》等。
二、注重音樂活動的游戲性
幼兒心理發展水平比較低,注意力不易集中,還容易情緒化,在某種程度上依賴于自身的想像,因此,幼兒的音樂教育應當是生動活潑的,在開展音樂活動的時候,應當以采用接近幼兒本性,能以自然而然的、自由自在的手段和方式將幼兒帶入音樂的天地,和音樂成為朋友和方式進行。而具有游戲性的音樂活動,則是最接近幼兒的本性,最容易引發和維持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將幼兒順利帶入游戲的情境中進行的。在教學實踐中,游戲化的教育以其活潑多變的形式給剛跨入幼兒園的寶寶們帶來了許多的快樂體驗。要實現游戲化的音樂活動必須做到以下兩點:
1、要創設良好的音樂游戲情境,培養幼兒的愉悅情緒,激發幼兒學音樂的興趣。
幼兒心理學表明,情緒在學前兒童心理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學前兒童的行為充滿情緒色彩。幼兒的情緒具有情境性的特點,常常被外界所支配,某種情緒往往隨著某種情境的出現而產生,又隨著情境的變化而消失。因此,有人甚至認為學前兒童是“情緒的俘虜”。愉快的情緒往往使幼兒愿意學習,不愉快則導致各種消極行為。因此在小班進行音樂活動時,首先要注重創設適合的心理氛圍。創設良好心理氛圍的離不開與音樂活動相適應的環境以及語言這兩個方面的創設。
2、以音樂知識為基礎,強化音樂活動中的游戲規則。
當幼兒初步認識了音樂知識以后,就可以以音樂知識點為游戲規則,讓幼兒進一步掌握音樂知識。如在音樂游戲《捉迷藏》中,當寶寶們了解了貓媽媽的聲音大,小貓聲音小的規則以后,就可以分角色扮演貓媽媽和小貓,當聽見弱的聲音時,就表演小貓,當聽見強的聲音時,就表演貓媽媽。在音樂游戲《小青蛙》中,當聽見活潑的音樂聲時,孩子們可以心情地表現小青蛙的各種動作,當聽見轟隆隆的雷聲時則要趕緊躲起來。就這樣,孩子們在有規則的音樂游戲中,盡情享受著音樂所帶來的快樂情感。
音樂是幼兒的表達形式,游戲是幼兒學習的方式,無論是寄音樂于游戲當中,還是寓游戲于音樂當中,都要將這兩個因素有效地結合,使音樂活動更具有趣味性,讓幼兒在音樂的審美過程中獲得愉快的情緒體驗與探索樂趣,也從中學習到嚴謹科學的音樂知識。音樂活動中的游戲性可以讓音樂活動的形式和方法都更自由、靈活、豐富多彩,讓小朋友們能夠經常體會到“和玩一樣”的感受,從而自覺自愿地、快樂而不知疲倦地投身于其中。
總之,音樂是啟迪“美”的教育,能夠帶給人以愉悅的心情,“美”的享受。在幼兒的音樂教育過程中,我們要堅持以感受“美”為導向,根據幼兒年齡特征,充分發揮音樂活動的游戲性,培養幼兒良好的音樂素質,使幼兒的情感世界得以豐富,增強自信心、成功感以及合作能力,為幼兒人格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使之成為熱愛生活,樂于創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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