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幼兒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幼教工作者對幼兒園數學教育活動的研究已越來越深化,一些新的教育觀和教學方法已越來越為廣大教師所接受,并被運用于教育實踐之中。然而,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目前幼兒園的教師隊伍基本上是以青年為主體,她們接受新的教育觀快,但在用教育觀念指導教育實踐的過程中往往缺乏深入的思考。我們有機會觀摩了大量的幼兒園數學教學活動,發些一些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明顯地存在著一些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教學活動目標單一
《幼兒園教育綱要》中關于數學教育,明確地提出了四個方面的目標:1。教幼兒掌握一些粗淺的數學知識;2。培養幼兒初步的邏輯思維能力;3。培養幼兒的學習興趣;4。培養幼兒正確的學習態度和良好的學習習慣。我們認為,在幼兒學習數學的過程中,應該實現激發幼兒的興趣和求知欲,發展幼兒的邏輯思維能力和空間想象能力,訓練幼兒做事認真細致,具有主動性、堅持性、條理性和創造性,教育幼兒勇于克服困難,培養幼兒學習的毅力和自信心等多項目標,為孩子今后發展打好基礎。然而,我們接觸到的一些教學活動計劃,只提出有關學習數學知識單方面的目標。如小班“看卡片放實物”教學活動的目標是:1。感知3個以內的數量,學習手口一致點數,說出總數;2。學習按卡片的數量放入相應數量的物體。中班“看數撥珠”教學活動的目標是:1。比較7以內數的多少,知道一樣多;2。鞏固使用計算器的常規。從以上實例中可以看出,教師如果對數學教育的目標缺乏全面的認識,每次教學活動僅以學習數學知識為唯一目標,那么,《綱要》所規定的其他目標就無法完成。
二、忽視幼兒的思維特點
幼兒期思維發展和趨勢是從直覺行動思維向具體形象思維發展,抽象邏輯思維尚處于萌芽狀態。幼兒學習數學,主要通過四個階段,即實物操作——語言表達——圖像把握——符號把握,從而建立數學的知識結構。每一次數學活動都必須由具體到抽象、由低級到高級逐步過渡,而且必須經過長期訓練才能達到目標,不是通過一兩次活動就能完成的。
有的教師不考慮幼兒的思維特點,忽視幼兒的學習規律,甚至過高地估計幼兒的接受能力,其教學效果當然是不會理想的。例如,教幼兒學習7的加減時,教師直接出現分合號7-2-5,請幼兒看分合式列出算式,即2+5=7、5+2=7、7-2=5、7-5=2。然后逐一指著題請幼兒編出相應的應用題,將大量的時間都花在編應用題上。我們還發現這樣一些現象:有的教師片面依靠自己的演示,把答案強加給幼兒;有的教師設計的活動是跳躍式的,跳過實物操作的環節,直接進入圖像把握和符號把握這兩個環節;有的設計則是單純的從符號到符號的過程。大班教7~10的組成和加減時,教師認為幼兒已有基礎,結果就這么跳躍著教過去。然而,數理邏輯順序的建構決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完成的,幼兒階段的思維特點決定了這樣的教學是不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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