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衛生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本單位學生晨檢工作。
二、晨檢工作應由班主任和健康教育教師密切配合。堅持每日晨檢,防止患病學生或健康帶菌(毒)者進入學校,保證學校師生身體健康。
三、晨檢時間為早晨7:40至7:50,地點在各班教室。
四、晨檢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測體溫:兒童有無發熱現象,測量體溫;
(二)看:觀察兒童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皮膚有無皮疹等;
(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癥狀;
(四)查:檢查有無可能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攜帶入校。
五、各班晨檢人員發現可疑者,應立即向晨檢負責人報告,晨檢負責人經過復檢如有發燒等病情者立即報告學校疫情負責報告人。
六、學校疫情負責人及時上報,班主任告知校長,由家長帶到醫院去確診,對確診為傳染病患兒的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八、晨檢后,班主任應將晨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登記,并關注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通知家長帶患兒去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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