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幼兒園應通過健康教育活動,有意識、有計劃、有目的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動的各個有效環節隨機強化。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這指明了安全保護在幼兒園工作中的位置。《綱要》之所以將安全問題放在幼兒園工作的首位,不外乎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人身體是人發展之本,沒有生命或生命質量差則談不上人的發展或良好發展;二是近年來不安全事件頻頻發生,意外傷害已成為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第一殺手。如何采用安全措施,防范各種事故的發生已成為當前要研究的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2000年6月,本人承擔了陜西師范大學2000年校級重點研究項目,專門研究幼兒的安全教育問題。我們從探尋造成兒童傷害性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入手,幫助幼兒園制定安全規范,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減少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現將研究情況作一簡單介紹。
一、兒童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造成兒童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很復雜,既有客觀方面的,也有主觀方面的,通過調查研究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經濟發展的兩面性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衛生保健領域有了很大的進步,新的檢查手段、新的治療方法、新藥、新疫苗的使用以及完善的預防措施的實施,肺炎、腹瀉、破傷風、肺結核等過去對兒童生命威脅很大的疾病,現已被消滅或得到有效控制。從兒童總死亡率的逐年下降,死亡原因排序的變化,可以看到社會發展進步有利于兒童成長。但同時我們也發現,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家用電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層化,交通工具特別是汽車的大量增加,又成為威脅兒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有關部門對意外事故進行調查的結果表明,在造成兒童意外事故的原因中車禍的發生呈逐年上升趨勢。我國這一狀況與發達國家的情況極為相似,這說明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具有兩面性:在人們生活水平、兒童保健條件不斷改善的同時,各種危險因素也隨之增多,兒童發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監護人防范意識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調查發現,許多家長安全意識薄弱(相對而言,教師較好),根本想不到孩子會發生意外。兒童意外傷害的發生大多是因為家長、教師和其他監護人缺乏防止兒童意外傷害的意識和知識。例如,1999年6月,北京一名5歲半的兒童下午從幼兒園回家后,在家里哭鬧,家長為了哄他,逗他開心,將一粒日本豆塞進他嘴里,結果日本豆誤入氣管,家長迅速將孩子送往附近的醫院,但孩子因窒息已死亡。又如,1998年6月的一天中午,江蘇某幼兒園大班的小朋友等待著吃午飯,保育員將剛燒好的飯菜從食堂拿到教室,隨手將盛滿熱湯的鋁桶放在教室進門處,桶上沒有加蓋,兩位老師給小朋友們分飯菜時,在湯桶邊與小朋友一起排隊領飯菜的某某突然被身后的小朋友碰撞了一下,跌進滾燙的湯桶里,造成深度燙傷。類似的悲劇不勝枚舉,這說明家長、教師的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
3.兒童安全知識存在空白區,缺乏一定的防范能力兒童意外事故發生率的高低與幼兒園、家庭的教育方式有密切的關系。在應試教育影響下,成人只重視對孩子的“知識”教育,認為孩子只要學習好,其他方面的知識學不學都無所謂。我們通過調查發現,在3~6歲兒童中有近一半的孩子有一定的安全意識,有一成多的孩子安全意識極其薄弱,對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危險缺少應有的防范知識,不知道躲避風險。例如,南方某市一名6歲男童在家屬院玩耍,院內有一套配電設施,這名兒童本注意看配電設施周圍鐵柵門上的高壓標志,沿扶梯爬上操作平臺被電流擊傷,造成高位截癱。此案例說明,由于成人的教育理念存在問題,忽視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兒童沒有相應的安全知識,從而造成了嚴重的傷害。通過調查還發現,家長、教師對兒童安全方面的狀況缺乏了解,往往過高估計兒童的自我保護能力,成人自認為孩子懂得自我保護,而輕視對兒童安全方面的教育。例如,對某幼兒園152名大班兒童“認辨交通標志”的測查中發現,能完全通過測查的兒童只有74名,但家長和教師估計能通過測試的幼兒人數分別是102名和104名。這也是造成孩子安全知識匱乏的原因。還有些監護人意識到外界存在著的一些對兒童發展不利的因素,但只是一味地對兒童采取全方位的保護,認為“少活動、少出事”,許多本該孩子做的事情他們全部代勞,嚴格限制兒童的各種活動,剝奪了孩子通過實踐鍛煉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機會,結果孩子缺乏基本的對危險事物的防范能力,發生了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故。
4.兒童處在生長發育的過程中,身體各種機能水平較低在兒童發生的事故中,摔傷頭、磕掉牙、骨折、墜落、溺水、車禍等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幼兒體質較弱,體能發育不完善,運動機能差引起的。瑞典和日本的有關研究表明:兒童面對迎面而來的汽車常常不知道躲閃,過馬路只注意一個方向的車輛而不顧另外一個方向,對汽車車速的快慢缺乏正確的判斷力,誤認為噪音小的汽車沒有危險,等等。可以看出兒童是容易出現問題的一個群體。
二、減少兒童意外傷害事故發生的相應措施
1.監護人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加強安全方面的知識學習,為兒童創設安全、良好的生活環境調查發現,兒童意外傷害多發生于家長、教師和其他監護人麻痹大意的情況下,因此兒童的監護人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加強有關知識的學習,重視對兒童的保護,時刻把兒童的安危放在心上。幼兒園教師及游樂場等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都必須有安全意識,把兒童的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議事日程上,幼兒園應制定和執行健全的安全值班制度,凡是兒童在園期間都要安排教師值班,要做到時時處處都有人想著、看著孩子,對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游樂場要針對兒童容易發生的安全問題,配備必要的保護設施,不能只為營利而不顧孩子安危,要適當限制兒童活動的范圍,只有這樣,才會降低不良事件發生的機率。
2.結合幼兒的生活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幼兒處于身心逐步發展的階段,缺少生活經驗和各種社會方面、自然方面的常識,自理能力較差,雖然教師和家長在竭盡全力小心翼翼地呵護他們,以盡量減少事故的發生,但我們應知道成人對孩子的保護畢竟是有限的,因此在關注孩子、保護孩子的同時,也應教給幼兒必要的安全知識,提高其自我保護能力。只有把安全的金鑰匙交給孩子才是比較可靠的。所以,幼兒園應通過健康教育活動,有意識、有計劃、有目的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抓住一日活動的各個有效環節隨機強化。家長應與幼兒園配合,利用家庭教育的特點,及時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3.培養、訓練幼兒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減少傷害事故的發生良好的行為習慣能使幼兒躲避傷害。例如,幼兒養成吃飯前、喝水前摸一摸、吹一吹的習慣,從冰箱中拿出的東西聞一聞的習慣,可以避免燙嘴、燙手、誤食東西;走路和跑步時靠右邊行,可以大大減少與同伴碰撞或被來往車輛碰撞的機率,鞋帶系得牢可避免跌倒、摔傷,吃魚時把刺挑干凈可免受咽刺之痛,吃飯時不嘻笑打鬧可避免氣管進異物,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問題,家庭和幼兒園應相互配合,反復強調,持之以恒,使幼兒建立起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起到自我保護的作用。
4.加強幼兒的體能訓練,提高其自我保護能力在實際生活中可以看到,平時很少跑動的孩子相對來講容易受傷,那些活潑好動的孩子奔跑蹦跳靈活,鉆爬攀登熟練,反應敏捷,相對來講磕碰就少一些。目前我國尤其是城市絕大多數幼兒都是獨生子女,他們雖然在身高、體重方面較過去有一定的進步,但是其心,肺等內臟的功能卻落后于身體的發育水平,這是由于缺乏鍛煉造成的。由于身體肌肉長期缺乏應有的活動,肌肉組織內儲氧量降低,肌肉彈性張力下降,因此幼兒動作的平衡能力、靈活性都達不到自我保護的要求。
為此,幼兒園、家庭應給幼兒提供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合理地組織有一定強度和密度的體育活動,提高幼兒的身體發展水平,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關于兒童安全問題的思考】相關文章:
上一篇:孩子進入幼兒園必學的七種生活技能
下一篇:和諧,我們不懈的追求
QQ客服
微信客服
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