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一民辦幼兒園,教師用訂書機傷害幼兒;幾乎同一時期,北京房山一民辦幼兒園的不少孩子被曝身上有疑似針扎的痕跡……
近年來,幼兒園“虐童”事件頻發,專家認為,此類事件折射出個別幼兒教師師德敗壞,加強民辦幼兒園監管迫在眉睫。
暴露倫理道德觀薄弱
專家認為,“虐童”事件屢禁不止,與部分幼兒教師自身素養不高、倫理道德觀薄弱有直接關系。
長期致力于學前教育研究的中國學前教育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丁海東認為,大部分“虐童”事件都發生在民辦幼兒園,涉事教師幾乎都沒有持證上崗,“從以往發生的‘虐童’事件來看,涉事教師大多年紀較輕,工作年限不長,有些甚至不具備幼教專業背景,也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培訓。”
丁海東說,幼師這個職業有其特殊性,直接面對的是學前階段的孩子,“這個階段的孩子相對比較弱勢,他們不像年長的孩子有表達自己思想和意見的能力,如果對這個群體造成傷害,往往具有隱蔽性,不容易被發現,再加上涉事教師的道德自覺性不高,普遍心存僥幸。”
“從幼師自身來說,她們普遍認為這個職業就是門吃青春飯的行當,社會地位不高,甚至只把這項工作看作保姆,做幾年就走,導致教師的責任心嚴重匱乏。”一位長期從事幼教工作的老師黃艷說。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學前教育研究所專家馮婉楨說,很多涉事教師慣用的說辭都是孩子不聽話,所以才受到懲罰。這說明老師對“懲罰”的理解有偏差,她們是帶著情緒去懲罰,而不是通過教育的手段,“很多老師缺乏職業素養和倫理道德方面的教育、培訓,所以當孩子犯錯時,她們不知道該通過什么辦法正確引導孩子。”
“老師自身的心理健康狀況也不容忽視。影響教師心理狀況的因素有很多,包括家庭教育經歷,自身成長經歷等。觀察這些‘虐童’事件不難看出,由于涉事教師不具備良好的情緒調控能力,因此在過度緊張或焦躁的情況下更易產生過激行為。”馮婉楨說。
學前教育短板埋隱患
屢屢出現的“虐童”事件,也暴露了中國學前教育的短板。
首先,學前教育投入不足、資源分配不均。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指出,當前我國公辦幼兒園數量少,難以滿足日益擴大的民眾需求,無法進入公辦園的家庭只能選擇民辦幼兒園,甚至“黑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經費來源有限,政府對其獎補只是“蜻蜓點水”式,缺乏長效的投入機制,因此幼兒園只能靠多招生維持經營,“不少民辦幼兒園的孩子數量往往超出教育部規定班額人數的兩到三倍,無形中增加了班級管理難度,給教師工作帶來壓力,一些教師便會將情緒化的態度帶入工作。”
丁海東說,政府對學前教育投入不足還表現在教師的待遇不高,“待遇低留不住優秀人才,也吸引不了新的人才。在這種情況下,幼兒園只能降低教師準入門檻,一些素質不合格的教師流入幼兒園,為‘虐童’事件埋下隱患。”
其次,幼師專科院校辦學門檻低、課程設置欠缺。丁海東說,當市場需求量足夠大時,各地紛紛增加幼師專科院校的設立,或以開設幼師專業作為學校生存的“救命稻草”。辦學門檻過低,把關不嚴,無法培養出綜合素質過關的幼師資源。
“針對幼師培養,教育部門已經出臺了幼師教育課程標準,要求課程中必須開設職業道德一科。”馮婉楨說,但當前大部分高等院校還沒有開設專門的課程,對學生道德行為規范強調不足。
再次,違法越界成本過低。馮婉楨說,近年來發生的虐童案,其最后的處理結果多是涉事教師被開除,或被行政拘留,這樣的懲罰力度與國外相比偏弱,對幼兒園管理者、老師無法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涉事教師可能從這個幼兒園離職,又流入到其他幼兒園。”
教育專家、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目前很多地方還沒有建立依法治校體制,也沒有建立家長委員會制度,“虐待兒童是嚴重的法律問題。從目前來看,各地出現‘虐童’事件后,都是由教育部門介入調查,而不是司法部門獨立開展調查。”
最后,學前教育監管不到位。馮婉楨說,盡管我國也有針對民辦幼兒園的專業督導檢查,但不是長期性的,也沒有在大范圍內深入調查,只是聽取當地教育管理部門的反映,“老師的過激行為可能在一瞬間爆發,因此,分時段、分區域的外部督查起不到‘治本’作用。”
應向管理部門追責
丁海東說,一個國家對學前教育的重視程度,可以通過學前教育投入占教育公共總投入的比例看出,目前世界平均水平大約是5%~6%。而我國這一比例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
“從長遠來說,應以政府為主導,繼續加大對學前教育資源的投入和建設,注重優質教育資源的均衡分布,避免幼兒園好的好,差的差。”丁海東說,“教師待遇要切實提高,必須以制度和法律法規作為保障,讓老師能夠安心教學,從而穩定教師隊伍。”
馮婉楨建議,政府應制定長期的教師倫理道德專業課程,將幼師倫理課作為基礎模塊,放在與專業課一樣重要的位置,“當前我國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適用于幼兒園,但不少條款均存在指導性不足、規章規范錯位等情況,應進一步系統完善,并逐條展開,使其更具指導性。”
熊丙奇建議,現有的幼兒教育立法應進一步完善。應對教師的違規行為做出嚴格界定,盡快建立依法治校機制。對教師觸犯法律的行為,應由司法部門獨立開展調查,“司法部門不僅要調查涉事幼兒園及教師,還必須建立針對當地教育管理部門的追責機制,這樣才能從源頭上遏制‘虐童’事件發生。”
“在國外,有專門的倫理審查制度和倫理審查委員會,對‘虐童’教師的審議走正式的行政程序,必要的時候向社會公開。老師的再任用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馮婉楨認為,應對有過類似“前科”的幼師、幼兒園,建立備案和“黑名單”制度,取消涉事教師的幼師從業資格,對情節嚴重的幼兒園要暫停辦學或取消辦學資格。
從短期來看,丁海東建議,應加大對學前教育的監管。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對師德進行定期考評,“幼兒園應擬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包括家長、孩子、幼兒園等多方面的評價,對出現師德問題的教師及時給予教育引導,情節特別惡劣者立即辭退。”同時,應提高幼師專科院校的辦學門檻,不夠辦學條件的給予撤銷,避免把不符合幼師標準的人輸送到幼兒園。
事件回放:屢禁不止的幼師“虐童”事件
“自家孩子耳廓上被人訂了一枚訂書釘,孩子稱系幼兒園老師所為。該幼童年僅4歲,是三明將樂縣藝術幼兒園學生。”一位福建省將樂縣的網友近日發帖如此稱。
幼童的母親蔡女士告訴《國際先驅導報》記者,6月8日晚,孩子的外婆給孩子洗澡時,發現孩子的耳廓上有訂書釘。經過詢問,孩子哭訴說是午休時被老師用訂書機釘進去的。
6月9日,將樂縣教育局發布通報證實此事屬實。據將樂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傅軍賜介紹,涉事幼兒園系民辦幼兒園,正、副園長已被停職,涉事教師予以辭退,目前該園由縣教育局代管。
當地公安局辦案民警披露,涉事教師蘭某偵現年23歲,從事幼教工作3年,據其交代,是由于男童午休哭鬧引發。經立案調查,該事件已造成幼兒輕微傷。公安部門決定對蘭某偵行政拘留15天,并處罰款1000元。
6月8日,另一起發生在北京的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經媒體曝光,也引發輿論嘩然。
北京房山區長陽鎮鶴立幼兒園,多名兒童手臂等身體部位發現針眼。據房山區教委介紹,涉事幼兒園屬民辦幼兒園,于2014年1月8日獲批成立。涉事的兩位年輕教師均不滿20歲,分別是鄭州鶴立幼師中等專業學校和唐山市遷西職業學校的學生,目前還在畢業實習階段。截至目前,相關教師還沒有承認扎孩子一事。
讓人憂心的是,這些虐童事件,并非孤立:
2012年10月,浙江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女教師在幼兒園內把一孩子的兩只耳朵拎著往上提,并叫另一教師用手機拍下這一幕。這張照片被曝于網絡,遭到社會輿論的強烈譴責。隨后,兩名涉事教師被幼兒園辭退。主要涉事教師因涉嫌尋釁滋事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參與拍照的女教師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七日。
同年10月,有媒體報道,山西太原藍天蒙臺梭利幼兒園一女教師在短短十幾分鐘時間里,狂扇一女童幾十個耳光。其他孩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施暴。事件發生后,涉事教師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涉事幼兒園也已被取締。
2014年11月,陜西咸陽彩虹幼兒園兩名教師被曝以“孩子不聽話、調皮搗蛋”為由,用醫用針頭針扎數名兒童。經查,涉事教師并無相關教師資質,已交由公安機關,處以拘留和罰款,幼兒園和教育部門相關責任人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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